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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关于申报“玉溪市五四红旗团委”、“玉溪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玉溪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玉溪市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团委,县直机关、学校团委:
过去一年,我县各级团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着力实施“基层团建基础工程”,不断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在广大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共青团玉溪市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基层先进团组织,授予“玉溪市五四红旗团委”和“玉溪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荣誉称号,表彰一批市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1、申报名额(见附件1)
2、申报条件
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班子建设好、队伍建设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主题活动好;团的工作全面活跃,成效显著。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有一个好的工作班子、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团的工作稳步发展,效果突出。
玉溪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真抓实干,谦虚谨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玉溪市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学习刻苦,工作努力,贡献突出,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申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申报“玉溪市五四红旗团委”、“玉溪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玉溪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玉溪市优秀共青团员需要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见附件),撰写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其中“玉溪市五四红旗团委”、“玉溪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内容应主要为工作特色、队伍建设、有影响的主题活动、团建创新的主要做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申报表、事迹材料一式二份,请于2009年4月24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共青团澂江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