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青团澂江县委关于印发《2012年“五四”纪念活动暨…
[05-02]
共青团澂江县委关于开展“五•四”团务知识竞赛的通知
[05-02]
关于做好2011年全县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
[03-17]
共青团澂江县委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鼓励创业就业小额…
[03-17]
关于2011年度享受硕士研究生考试优惠政策西部计划志…
[12-10]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59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10-07]
关于确定玉溪市“希望工程图书室”援建学校的通知(玉…
[09-27]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09-27]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06-27]
关于评选支持共青团工作好领导的通知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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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和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立足长远、顾及子孙、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全党、全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在玉溪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关键阶段,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各级团组织责无旁贷;加大对抚仙湖的保护我们义无反顾。 放眼全球,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着眼现在,我们必须坚持走“生态文明”的发展之路,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争创“环境友好型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投身环保事业是我们青年一代的神圣使命。 十一月十日下午,海口镇团委组织海口村委会团支部21名青年团员,对海口清水河河道进行义务垃圾清运活动。 本次活动历时4小时,25人参与,投入铁船3条,清除河道约200米,清运垃圾近10余吨。通过开展活动我们相信,为了澂江更清新的空气、更清洁的水源、更高质量的生活,所有有志的海口人民会在我们的带领下积极加入到保护抚仙湖的保护行列中来,为保护好环境、为我们的家园、为我们的子孙后代,自觉担负起神圣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